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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交纳广西高教学会档案工作专业委员会会费的通知
2022-07-13 11:00  

广西各有关高校档案室(馆、科):

    我会是经广西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。现将团体会员会费缴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1 、会费标准及交费办法
    会费标准: 2009 年度 100 / 年, 2010 年及以后年度 500 /
    交费办法:请在当年的6月20日前将会费(尚未交2009年度的,请与2010年度一起交)。请转账至: 户名:广西高等教育学会,账号: 802700009008091001 ,开户行:中国银行南宁市西大支行。转账单注明“档案工作专业委员会会费”。
    转账后电话通知(或发短信):广西大学档案馆钟小江(0771-3235616、13878882331)或黄华春(0771-3270050、13014981600),以便及时核实和寄报销凭证。
    2 、学会会费用途
    一是用于集体活动的组织、交纳上级学会的团体会费、学会基本办公费等开支(支出总量控制);二是结余款用于交费单位参加学会组织活动的补贴。
    3 、本会实行自愿参加的团体会员制
    凡推选了理事并当选的高校视为已确定自愿参加(即广西大学、广西师范大学、广西医科大学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广西师范学院、广西财经学院、广西中医学院、桂林理工大学、桂林医学院、广西工学院、玉林师范学院、贺州学院、梧州学院、右江民族医学院、百色学院、钦州学院、河池学院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、南宁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、广西教育学院、广西电视大学、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、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、邕江大学、桂林师专、柳州师专、柳州医专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工程职业学院); 其他未任理事的高校 档案机构也欢迎自愿参加(遵守学会章程和缴纳会费)。
 
广西高教学会档案工作专业委员会
2010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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