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今年3月29日《关于做好2023年归档工作的通知》,校内大部分单位积极行动,努力配合档案馆圆满完成了年度归档任务,但仍有少数单位至今未完成归档工作,影响了全校档案的汇总编号。全区2023年年度归档工作检查已近,请未完成归档工作的单位抓紧收集整理2022年度形成的档案文件材料,并于10月16日前将档案实体及目录数据交档案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属于违法行为。请各单位依法做好2023年度的归档工作,到期如不完成将在网上公布名单。
附件:1.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
2.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
3.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
档 案 馆
2023年9月26日